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PPT课件这个PPT共80页,该文件包含了PPT课件。主要包含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等,欢迎点击下载。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介绍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二○一○年九月六日
目 的
适用范围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简称托幼机构)。
基本方针
保教结合
预防为主
不同部门职责
餐饮方面
卫生要求
考 核
第一责任人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保健室或卫生室要求
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
医师
护士
保健员
人员配备比例
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
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人员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传染病管理
传染病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儿童健康体检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儿童健康体检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
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所)。
罚 则
违规情形
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无证处罚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失职处罚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参照执行机构
小学附设学前班
单独设立的学前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表 彰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开始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工作规范》 卫妇社发(2012)35号
2012年5月11日卫生部颁布
《工作规范》适用范围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制定目的
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工作规范》内容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日生活安排
儿童膳食
体格锻炼
健康检查
卫生与消毒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伤害预防
健康教育
信息收集
一日生活安排
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
保证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
正餐间隔3.5~4小时
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午睡时间以2~2.5小时/日为宜
儿童膳食——膳食管理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
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
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
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
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密闭专用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每样不少于100克。
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儿童膳食——膳食营养
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
主副食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方法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
烹调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儿童膳食——膳食营养
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儿童膳食——膳食营养
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应达“DRIs”的80%以上。
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
每日早、午、晚餐热量分配为30%、40%、30%。
体格锻炼
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
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卫生安全
做好运动前、中、后的保健
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
健康检查——儿童
入园(所)健康检查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定期健康检查
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
“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健康检查——工作人员
上岗前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每年1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
发热、腹泻等症状;
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卫生与消毒
环境卫生
空气——清新,湿式清扫
洁具——专用专放
被褥——每月曝晒 、清洗
玩具——每周清洗
个人卫生
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每人每日1巾1杯、1床位1被
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流动水洗手
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
预防性消毒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
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对因病缺勤的儿童,了解可能的原因
发现疑似传染病例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
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
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管理
对先心病、哮喘、癫痫、药物或食物过敏儿童,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
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
伤害预防
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建立定期全园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健康教育
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并做好记录
信息收集
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健康档案: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卫生保健记录:
出勤
晨午检、全日健康观察
膳食管理
卫生消毒
营养性疾病、常见病
传染病、伤害
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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